城市夜晚,有两种味道,食欲的味道与情欲的味道,交相混杂,在城市上空弥漫,漂浮
到各个角落,蛇一般蜿蜒爬行、蠕动、缠绕、无处不在,无所不在。
迪厅、酒吧、咖啡店、KTV练歌场,霓虹招牌,闪闪烁烁,忽明忽暗,时尚男女们,开来一辆又一辆亮晃晃的轿车,停车娱乐场所门口。景象一派繁荣。
他们笑逐颜开,他们寻欢作乐,他们纸醉金迷,他们可爱之极。他们在每一个娱乐场所,装模作样,装处女的以为自己是纯情公主,装深沉的以为自己是思想家,装前卫的以为自己是性感明星,装大款的以为自己就是比尔·盖茨。
他们实在可爱,他们无所不能,他们可以轻松陶醉在自己的感觉里;我认为,他们是一群最富有想象力的演员,城市是他们的舞台,夜晚是他们的空间,快乐是他们的掌声。我喜欢观看他们精彩绝伦的表演,喜欢观察他们的神情、姿态、乃至每一个小细节。我喜欢这一切,因为,可以从中找到无聊的快感。
我在约定的地点,等了小满一个多小时,不见人影。我挺失望,又有些愤愤然,我搞不明白,她为何要失约。
附近街口,有一家刚开张,装修一新的音像店,透过宽大明亮的玻璃橱窗,可以看见排列整齐的五花八门的影碟、音乐碟。
我走进音像店,转悠一圈,挑了几张碟,正要去收银台给钱,一摸兜,坏了!钱包没了!我努力回想,想不出钱包是什么时候,在哪里丢的,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余二人干的,他最近穷得想打鬼。
我悻悻地把碟片重新放回货架,又不甘心,往音像店门口看。
由于音像店刚开张,门口尚未安放磁性感应的防盗装置。我环顾左右,店里也没几个人,便索性顺了一张十分中意的音乐碟,揣在兜里。
“拿出来!”一个女孩子说,“我已经观察你很久了。”
我回头一瞧,是个穿红色制服,体态有些微胖,皮肤白皙的女孩儿。
我确定我见过她,准确地说,是在前世见过。而且,我们还有一段姻缘。因为,她在我无数个爱情梦中出现过。
我一时手足无措,张口结舌,倒不是因为顺手牵羊被发现,而是因为我不知道对她说什么好,横不能对她说,你是我的前世爱人,梦中情人吧。我笃定,如此一说,她非吐了不可,吐后便会把我当流氓交给音像店的保安。
半晌,我故作镇定地说:“又不是白拿,我先搁兜里,待会儿付钱不行么?”
说谎时,人的嗓门总是特别大。
我大声嚷着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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