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岭南山梅

  灯火星星,人声杳杳,歌不尽乱世烽火。

  林笙,从生下来那一刻起,我就注定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完整,我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,但却不能看到东西。我是个盲人,我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欣赏大片风景,不能看这个世界,我却是很幸运的,有一个他一直陪着我,他告诉我,因为上帝嫉妒我的眼睛,所以没收了原本属于我的光明。他叫盛夏,总会牵着我的手,有他的地方,便是天堂,他是我的眼。

  六岁生日那年,家里并不富裕,在父母眼里,心里,我上帝给他们带来的恶魔,我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。

  我每年生日,我都会坐在院子里,等着他,他总会给我带来惊喜,他总会记得我的生日。

  太阳暖暖的洒在我的身上,我却没等到他的到来,直到月光照亮院子,风吹动我的头发。

  我听到啪啪啪的跑步声,闻到淡淡的薄荷香,那是他的味道,听到他沉重的喘息声。

  我知道,现在的他,一定很累,我心里很高兴,我知道他一定又要给我带来惊喜了。“盛夏”我轻轻唤着他。盛夏拉起我的手,小心翼翼的把他手上的东西放到我的手中,我看不到,但是我感觉到我手上现在有着一个小生命。“盛夏,这是什么”我问道。“它是一只蝴蝶,林笙一定要好好的爱它噢”他抚摸着我的头,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。“我能一直留着它吗,它会离开我吗”我小心握着蝴蝶问他。“它会一直在林笙身边,就像盛夏一样,永远都不会离开”听到他的回答,我开心的抱着他。

  后来,我再也没有摸过那只蝴蝶,我问盛夏,盛夏总是告诉我,它还在,可是我却摸不到它。那一年晴天六岁,盛夏十岁。

  我看不见,也不能跟其他的孩子在一起嬉闹,我看不到,所以我只能依赖着他,他骑着自行车,后面载着我,我抱着他。这个世界上,只有他能给我安全感。他去上课,我只能在教室的外面,用耳朵听着先生讲的内容,虽然听不懂。他也会教我写字。林笙握着笔,盛夏握着林笙的手。我第一次学会写的字是“盛夏”我还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。

  那一年,林笙十岁,盛夏十四岁。

  我住的村庄叫“桃园村”这里有一颗树,我爱的梧桐树,它树立在一块草坪上,孤零零的,也许是因为它孤单,所以我喜欢它。我看不到它,但是我总能自己一个人找到它。

  夏天,我喜欢在树荫下。

  “看,那个瞎子又在树下乘凉了”十岁的我早就习惯了这些偏激的语言,没有人愿意跟我玩,陪我讲话,除了他。仿佛,我的世界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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