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我叫南山

  一个人势单力薄,而加上单家,他若是与秦怀生掰腕子,胜算便大了一分,尽管他加上单家,远远不是秦怀生的对手,但是多一分胜算总比少一分要好。

  “谁要你管饭了,你做的饭难吃死了,也不知道你每天都吃自己做的饭,还那么高兴。”单雪辉白了袁锋一眼,赶忙跟了上来。

  “难吃?”袁锋不记得自己给单雪辉做过饭,想来也是单雪辉胡扯的罢了,他也不反驳,他作为一个吃货,不仅会吃,而且会做,煎炸烹煮他是样样精通,厨艺并不比一般饭店的厨师差。

  用袁老爹的话来说,袁锋的厨艺,不去当个大厨真是有点屈才了。当然这只是玩笑话,袁家的男人要真去当了大厨,那还不让人笑话死,就如同将军的儿子去当文员一样。

  将箱子放进房间后,袁锋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,说道,“这是你这间房的钥匙,你收好,掉了我可不管。”

  单雪辉接过钥匙,放进随身携带的路易威登的小挎包里。

  “好了,你忙吧,我还要去收拾东西,然后做饭呢。”袁锋说着,转身准备离开。

  “等等。”单雪辉从后面叫住袁锋,笑嘻嘻的道,“为了庆祝我的乔迁之喜,今天本小姐准备下馆子美餐一顿,看在你还算识趣的份上,就算你一个。”

  “NONONO,有人请客,不去是傻逼,更何况是美女呢?”袁锋一向油嘴滑舌,能说会道,此时那嘴更是跟抹油了一样甜,“美女,去哪家餐厅呢?咱们这附近,可有不少好地方呢。”

  “我对这里不熟,你说说都有哪些好餐厅。”单雪辉笑着问。

  “西边有一家百年老店,里面的糖醋鲤鱼是一绝,据说这家店的老板祖上是皇宫的御厨,专门负责给皇上做膳食的,东边的美食街,那好的铺面就更多了,最出名的是一家名叫福记的饺子店,那饺子如水晶一般,看起来就让人胃口大开,只要你吃一次你就忘不了,城南还有几家混沌店也不错……”袁锋喋喋不休的道,一说到吃,他的话就比较多。没办法,谁让他天生是个吃货,受不了美食的诱惑呢?

  “那就去那家百年老店吧。”这次请客掏钱的是单雪辉,去哪里吃,吃什么自然是人家做主,因此在袁锋罗列出一堆选项后,单雪辉做出了选择。

  “百年老店好是好,不过就是有点贵。”袁锋嘀咕了一句,看着一脸平静的单雪辉,他一拍脑门,“有点贵那是对普通人而言,对于单雪辉而言,那根本算不得什么。单雪辉光身上虽然不是穿金戴银,可是光那个包就得五位数,手腕上那块表,更是上千万。”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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