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这两年都在跟着弥佳混吃混喝,所以我早就习惯了酒吧的坏境,一走进去,就到吧台上点了一杯青岛,岑思语坐在吧台上,犹豫了很久,才勉为其难地要了一罐百威。
我抿了一口啤酒,说:“思语,没想到嘛,这些年过去了,你还是一个乖乖女。”
“瑾夏,我当然是很乖的,乖乖的读书,毕业后乖乖的结婚,这就是我该做的,姐姐的命运就是这样。”
本来我还想跟她开几句玩笑,可听她这么一说,我就什么玩笑也开不起来了。我拍了拍她的肩,也许我算是幸运的,虽然没钱没势,但至少想干啥就干啥,不需要考虑任何。
这天晚上,我们都只喝了一点儿酒,然后都特清醒地回各自的家,我照旧倒头就睡,第二天早早地爬起来,考虑到是第一天上班,所以我就特别大节操地化了个妆。
我骑着机车到西路买了早餐,才去公司报道。
门口的保安看见我,特和蔼地朝我笑笑,我扯扯嘴角,就当是看见他了。
我这人没那么大的宽容心,虽然说见风使舵绝对是人之常情,但这事儿只要发生在我身上了,我就会特鄙视,因此我觉得,我现在能朝他扯扯嘴角都已经是浪费了我几十年的笑意才扯出来的。
一瞬间,我又觉得我伟大了不少。
我大跨步地走进电梯,又想到了安素之之前让我手残脚废地爬上五楼,我就对这电梯就产生了一种敬畏。
毕竟我是花了一万五才心安理得地搭这破电梯。
到了五楼,走到安素之的办公室前,敲响门,依旧是等到他说了一句‘请进’,我才推门而入。
他立马抬头看我,放下手中的工作,说:“瑾小姐,我现在就带你去报道,跟我来吧。”
我回了他一句:“谢谢”,就跟着他走到他所说的报到处。
如果说我之前对文化公司是了解的,那我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之后我才发现我大错特错。
眼前的景象如此壮观,将我的玩心都吓走了不少。没有一个人在电脑面前登着QQ,拿着手机聊着微信,对着网络那边的人就是大侃特侃,而是动作特别统一的盯着电脑屏幕和键盘看,打字速度恐怕连我都要好好练练才能跟得上。
我看得目瞪口呆,安素之拍了拍我的肩膀,继而就说:“大家先别忙,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来的。”
一时间,所有的人都统一抬头往我这边看,弄得我特不好意思,瞪了安素之一眼,可惜他别说正眼,连个白眼都不甩我一个。
我咳了两声,清楚地明白了什么叫求人不如求己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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